强化疫情防控监督 筑牢监管场所疫情防线——市检察院扎实开展全市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查工作
近日,我省部分地市疫情出现反弹,防控形势复杂多变,按照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关于做好近期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新要求,安康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迅速行动,成立检查组对辖区监狱、看守所疫情防控进行专项督查检查,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向监管场所传播渠道,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。
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汉滨区看守所和安康监狱,与监管干警进行座谈,听取汉滨区看守所和安康监狱开展疫情防控的工作情况汇报,查阅监狱、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应急处理预案,并对防疫值班值守、医疗卫生、食品安全情况、食堂工作人员防护措施落实情况,实地进行了细致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,督促整改。因为疫情防控原因,检查组通过视频会商中心组织石泉、汉阴、旬阳、白河等4个基层院召开了座谈会,听取了四个县市看守所和检察院开展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。
对于下一步工作,检查组提出了以下几点明确要求:一是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统一思想认识,切实扛牢疫情防控责任,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,确保不发生涉疫事故。二是要压紧压实责任,体现检察担当。突出监督重点,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,督促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,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,该提出检察建议的,及时提出;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的,及时发出并督促整改落实。三是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,加强沟通协作,确保信息畅通。进一步加强与当地疾控部门的联系,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,对监管场所出现重大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的,及时通报并上报上级部门,不得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四是要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,既严格执法,又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隔离、防控工作。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辖原则,严格遵守监管场所疫情防控规定,扎实做好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及自身疫情防控工作,保证不在检察环节出现纰漏和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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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市院第三检察部
作者:谢晓鸣
编辑: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杨业豪